黄石市医保服务大厅电话

2024-05-16 23:49

1. 黄石市医保服务大厅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黄石医保局在新街口个十四中之间,坐3,6,8,9,14路到这两站下即可。医保办理流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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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石医保查询电话是多少

黄石医保查询电话是多少?据了解,黄石市医疗保险查询热线电话为12333,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电话为0714-6523585,而大冶市医疗保险局的电话为0714-8770589。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黄石市医疗保险查询热线
电话:12333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电话:0714—6523585
阳新县医保局
电话:0714—7350573
湖北省黄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电话:0714-6574542
大冶市医疗保险局
电话:0714—8770589、8764570
保哥提示:黄石医保查询电话是多少?由上可知,市民可拨打12333进行查询,也可拨打0714-6523585进行查询,或者拨打0714-8770589进行咨询都可。其中,医保服务热线电话12333是全天24小时服务的。

3. 黄石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黄石社保局电话是多少?据了解,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为0714-6513581,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为0714-6486522,而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为7354410。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14-6513581
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14-6486522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7354410、7350573
保哥提示:黄石社保局电话是多少?由上可知,市民可拨打0714-6513581,也可拨打0714-6486522,或者拨打7350573等都可。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电话只有在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才能被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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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石医保局位置导航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黄石医保局在新街口个十四中之间,坐3,6,8,9,14路到这两站下即可。医保办理流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5. 黄石社保局电话多少

黄石社保局电话:0714-6511783。湖北省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如下:1、倡导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避免疫情传播与扩散风险;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即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3、省外入鄂返鄂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立即进行“落地检”和“5天3检”(间隔24小时)。交通场站和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对跨省流动人员实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自驾游人员应主动检测;4、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道路途径进入我省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即停即走的,实行闭环管理,对在本地居住或长期驻留的,根据途经地疫情风险落实服务管理措施;5、对进入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的省外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拟进入工地的非本地(7天内有外市旅居史)人员,先进行3天集中居住管理与健康监测,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方可进入工地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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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湖北黄石的社保电话或官网

服务热线电话:12333,官网地址: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间及时限:咨询员上午8: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向市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解答等相关服务。
办理流程:拨通“12333”号码,按“0”键进入人工服务,坐席忙时请耐心等待。
机构名称: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湖滨大道39号
公开电话:0714-6513581
邮编:435001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参保登记办理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变更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料;
3、缴费办理条件:新增、续保的参保人员;
4、补缴办理条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按年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补缴;
5、待遇领取登记办理条件: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收到《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的参保人员);
6、注销登记办理条件: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
7、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转移。
二、办理材料:
1、参保登记办理材料: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变更登记办理材料:变动证明材料并填写《变更表》;
3、补缴办理材料: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携带变更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待遇领取登记办理材料: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并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5、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30日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③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3)保险关系转出或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三、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区级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服务热线办事指南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7. 黄冈市医保局电话

黄冈市医保局电话是0713-8366936。
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曾用名:黄冈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于2016年,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宗旨是“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社会保险服务”,电话是0713-8366936。
业务范围是:依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承办市直各类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统筹医疗事务;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指导。

医保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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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介绍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于1999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原名“黄石市医疗保险中心”,是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8人。主管“社保五险”中医疗、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新街口黄石大道39号,市内乘3、8、9、23路公共汽车至新街口下车,往黄石大桥桥头方向行走100米左右即到。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缴费申报核定科、居民医保科、基金管理科、工伤保险科、医疗管理科、稽核审计科、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管理科(与人社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等11个科室,指导大冶市医疗保险局、阳新县医疗保险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