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有哪些法律法规

2024-05-19 00:30

1. 保险基金有哪些法律法规

保险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依据上述规则,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大大扩大了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也为保险资金与其他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提供了依据。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证监会核准,还可以开展公募证投基金管理业务。

保险基金有哪些法律法规

2.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由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和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第三十四条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运用保险保障基金,或者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保险保障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社会保险基金来自国家法律强制筹集”这句话对么??

对。

“社会保险基金来自国家法律强制筹集”这句话对么??

4. 保险和基金有什么区别吗?

1、性质不同
基金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特点不同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来实现的,而社会保险则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
基金单位的买卖委托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基金交易委托以标准手数为单位进行。

3、意义不同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基金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对基金代销机构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基金
百度百科-保险

5. 怎么理解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金是银保监会强制要求所有的保险公司共同出钱成立一个公共基金,叫做保险保障金,由国务院管理。保险保障金存在的就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一旦出现了经营、管理或者是其他各方面问题的时候,都由这个基金出钱。

怎么理解保险保障基金?

6. 请问什么叫保险基金?

指为了补偿意外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人身伤亡、丧失工作能力等引起的经济需要而建立的专用基金。在现代社会里,保险基金一般有四种形式: (1)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 
(2)专业保险组织的保险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 
(4)自保基金。

7.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当定罪判刑。这个是刑法的规定,当然有效力啊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8. 关于企业给员工交纳保险的法律问题

我国劳动法规定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
老、患 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 退休;
二 患病、负伤;
三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 失业;
五 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
会保 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
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
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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